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汉中市社保基金案件的通报的函
(劳社厅函〔2007〕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日前,陕西省汉中市严肃查处了一起社保基金违纪违规案件。此案是一起持续时间较长、涉及人员较多的基金违纪违法案件,且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2006年审计署组织的全国社保基金审计之后,严重损害了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形象,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和群众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信任,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发生后,陕西省汉中市委、政府迅速做出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将涉嫌犯罪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彻底清理私开银行账户,全部追回违规转存的失业保险基金。陕西省劳动保障厅对此案高度重视,及时将案情及处理结果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进行了通报,并连续召开了两次社保基金监督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将《陕西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对汉中市社保基金案件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排查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从完善相关制度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要扎实开展社保基金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要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在方便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同时,形成有效的基金运行约束机制。要定期发布失业保险基金筹集、运行和管理方面的信息,自觉接受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全社会的监督。要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经办业务的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建立严格的考核、监督和审核制度。要定期组织失业保险基金检查,并随时抽查,重点监控。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失业保险基金违纪违规案件,一经发现,立即严肃查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汉中市社保基金案件的通报
(陕劳社发〔2007〕65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最近,汉中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社保中心基金管理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汉中市委常委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汉中市纪委在新闻通报会上通报了案件查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现将该案有关情况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