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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
(国资发评价[2007]171号)


各中央企业:

  为做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了解和掌握中央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情况,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各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我委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与规定,制定了《2007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为中央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格式,填报范围为中央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2007年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的企业,需按照实质控制原则重新界定财务决算合并范围。中央企业所属境外子企业还应填报《2007年度中央境外子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另行下发)。

  二、2007年部分中央企业及中央企业所属上市公司已率先执行了新准则,为兼顾新旧准则过渡时期执行不同会计核算制度企业的填报需要,本套报表格式兼容了新准则和原有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由企业根据实际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分别选择相关科目、口径和内容填列。

  三、本套报表由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适用于所有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填报。其中:会计主附表是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准则与制度规定制定的统一会计报表格式;财务情况表是为满足国有资产监管需要对会计主附表的细化与补充;会计报表附注是对财务决算报表内容的解释和补充说明;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是根据国资委监管工作需要对财务决算报表相关内容的专门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对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活动的分析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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