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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41号--关于批准对醴陵瓷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141号)


关于批准对醴陵瓷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醴陵瓷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醴陵瓷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醴陵瓷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醴陵瓷器地理标志产品地域范围建议的函》(醴政函〔2005〕12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醴陵市行政区域内陶瓷科技工业园和南桥镇、富里镇、白兔潭镇、浦口镇、王仙镇、王坊镇、东堡乡、东富镇、孙家湾乡、泗汾镇、船湾镇、沈潭镇、清水江乡、大障镇、贺家桥镇、嘉树乡、栗山坝镇、均楚镇、石亭镇、神福港镇、板杉乡、新阳乡、仙霞镇、黄獭嘴镇、枫林市乡、官庄乡、来龙门街道办事处、黄泥坳街道办事处、西山街道办事处、阳三石街道办事处等3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保护对象。

  釉下五彩瓷。

  (二)坯釉料配方工艺要求。

  1. 坯料化学组成:

┌─────┬────┬────┬───────┬───────┬──────┬───┐
│ 化学组成 │SiO2(%) │Al2O3(%)│Fe2O3+TiO2(%) │ CaO+MgO(%) │K2O+Na2O(%) │I.L(%)│
├─────┼────┼────┼───────┼───────┼──────┼───┤
│釉下五彩瓷│ 64-72 │ 19-26 │  ≤0.30  │   ≤1   │  3-6   │ 5-8 │
└─────┴────┴────┴───────┴───────┴──────┴───┘

  2. 制瓷原料要求:

  按照“长石-石英-高岭土”三组分系统进行配方。使用瓷土、瓷石作为主要原料,其中含有高岭土、石英、钾长石等矿物成分。所用的泥料、釉料、颜料、花纸全部由本地矿产资源和本地的泥釉料加工厂、颜料厂、花纸厂等提供或完全自制。配方选料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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