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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诚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和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诚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和注册资本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7]141号)


中诚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诚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股权和注册资本的申请》(中诚管字 [2007]02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由3200万元变更为6500万元。

  二、核准你公司股权由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6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47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北京安贞大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变更为: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0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31%;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69%。

  三、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验资手续,自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资报告》报北京证监局备案。

  四、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公司章程报北京证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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