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宝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7]184号)
金宝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金宝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权的申请》(金期字[2007]0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股权由商丘市大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资21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3%;大连保得国际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郑州景瑞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出资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北京中润伟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出资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变更为:宁波天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8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6%;北京中亿邦经贸有限公司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
二、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公司章程报北京证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