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林业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等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国家林业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等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林计批字〔2007〕46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你厅《关于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等国家级重点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林计发〔2007〕1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乌鲁木齐市、伊宁市、阿勒泰市、库尔勒市、喀什市、阿克苏市等建设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项目。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购置扑火机具及扑火装备、防火通讯等专用防火物资及设备设施。

  三、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估算1036万元(详见附件),所需资金由中央投资安排解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