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7﹞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两法)的公布实施,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保障民生问题的重要法律,也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大两法的宣传力度,普及两法知识,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是保障两法实施的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两法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两法的重要意义
《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扩大就业,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和提高就业质量,推动我国劳动关系的全面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加强两法的学习宣传,有利于进一步弘扬
宪法精神,确保
宪法在劳动保障领域的贯彻实施;有利于社会各界深入了解两法的基本内涵,确保两法得到全面遵守和正确实施;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的发生,促进就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两法的重要意义,把两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社会深入宣传两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为两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两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两法和两法宣传提纲为基本依据,充分宣传两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各项内容。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围绕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和规范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
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学习两法,认真实施好两法,牢固树立并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的理念,提高充分运用两法等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增强做好就业工作责任感,提高解决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
要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两法学习宣传工作,倡导全体公民学法辨是非、守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通过学习宣传,使公民牢固树立劳动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通过学习宣传,使公民学会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落实两法,增强守法经营、依法用工的意识和能力。要在学习贯彻中认真检查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凡违法的必须立即纠正。要为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保障权利提供保障,并督促劳动者履行相应义务,树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良好社会形象。
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两法,切实按照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职责,自觉维护两法的权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公正有效地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司法诉求。
三、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开展两法学习宣传工作
学习宣传两法,是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两法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两法学习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宣传两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落实好两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二是要把两法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周密部署。要结合地方和部门行业特点,精心筹划,统筹安排,责任到人。要紧密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做好两法的普及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把法律法规送进企业、单位、机关、乡镇、社区、学校,送到广大人民群众手中。
三是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普法宣传资料、黑板报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的普法宣传手段,又要充分利用网络、远程教育、车载电视、手机短信等新载体,通过开展知识竞赛、集中宣传活动,以及举办法制展览、法制讲座等有效形式,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为贯彻实施两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劳动保障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于今年9月至12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两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在12月份集中开展两法宣传月活动,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动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积极参与,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把两法宣传推向深入。
五是密切配合,增强实效。要充分发挥各地方、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沟通,统筹安排,协调联动。各部门、组织要各尽所能,主动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相互支持配合,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宣传提纲
中共中央宣传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司法部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称《
劳动合同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
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第一,制定《
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劳动者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生命力和优越性的体现。《
劳动合同法》通过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作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规定,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从而在劳动者十分关心的这些问题上,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