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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56号--关于批准对军山湖大闸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156号)


关于批准对军山湖大闸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军山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军山湖大闸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军山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政府《关于军山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的建议》(进府文[2005]4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江西省进贤县军山湖、青岚湖、陈家湖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长江水系中华绒螯蟹(Eriocheir sinensia H.Milne-Edwards)

  (二)养殖条件。

  水质无污染,pH值7.0至7.8,溶解氧≥7mg/L,水深1.5 m至3.0m,透明度0.7m以上,水草覆盖面≥50%,水草生物量≥600g/㎡,底栖动物生物量>150g/㎡ 。

  (三)亲本。

  在军山湖挑选性状优良,个体重≥125g以上的雌蟹,在长江水系挑选性状优良,个体重≥150g以上的雄蟹。

  (四)苗种。

  规格整齐、体质健壮、反应敏捷、体表光滑、附肢齐全、无寄生虫。用于蟹种培育的大眼幼体为土池自然生态法培育出来的蟹苗,规格≤14万只/kg;用于成蟹养殖的豆蟹1500至3000只/kg,用于成蟹养殖的扣蟹≤240只/kg。

  (五)成蟹养殖。

  1. 采用网拦养殖区和大湖中心水面养殖区两种生产模式。

  2. 放养:在每年的7月至8月投放豆蟹和12月至翌年的2月投放扣蟹。其中:网拦湖汊养殖区每公顷投放豆蟹1200至3000只,大湖中心水面养殖区每公顷投放豆蟹900至1500只,或每公顷投放扣蟹600至1200只。放养时选规格一致,体质健壮,爬行敏捷,附肢齐全,指节无损伤,无寄生虫附着的蟹种。

  3. 饲养管理:

  (1)在浅水区种植苦草,每公顷用苦草籽量0.75 kg至1.5 kg;移植伊乐藻,每公顷用量2000 kg至4000kg;投放活螺、蚬,每公顷用量750 kg至1500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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