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时10分左右,担任守护任务的工人听到呼喊后,立即呼叫附近工作的8人参与抢救,其中7人未采取任何措施先后中毒倒下。随后赶过来的救援人员用浸湿的衣物蒙住脸,将中毒人员分两批救出,送往医院抢救。
目前,该事故已造成14人中毒,其中5人抢救无效死亡,另9名中毒人员均已脱离生命危险。
(二)山东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10.11”事故
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是烟台市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博凯(南非)公司于2001年创办的中外合资企业,属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证照齐全。该企业2003年4月正式投产,总投资2.48亿元,年产金属钴600吨,原料为硫化镍精选矿,全部购于云南省元江市云锡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该企业的主要生产流程是,首先通过浸出工序,在浸出槽中加适量清水、废酸,边搅拌边加渣料(镍精矿),在此过程中有少量硫化氢气体生成,镍精矿渣料加完后缓慢加入氯化钠氧化剂,分解出离子镍、铜、钴、锌;其次,将含有离子镍、铜、钴、锌的溶液分离出单独的镍、铜、钴、锌;最后,通过电解制成金属板。
事故发生时,现场作业的5人都在浸出岗位上负责投料,由于一次投料过多,瞬间产生大量硫化氢气体,致使5人在几秒钟之内先后中毒倒下。在同一车间看守压滤机的人员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报告了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带领有关人员携带防毒面具将5人救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一)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9.13”事故原因
湖南省人民政府于9月16日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经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分析,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作业人员违反《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规标准,以及企业有关残矿回收的有关规定,擅自进入已废弃的盲巷,违规在井下进行化学选矿作业。作业中丁基黄药、浓硫酸与矿石反应产生的有毒气体严重超标,引起急性中毒。参加救援人员缺乏安全知识和装备,盲目施救,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
事故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以包代管,残采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企业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作业面未配备安全员,未及时发现和制止井下违规作业行为。残矿回收班组的安全生产未纳入企业统一管理,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