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劳动保障部关于近期两起中毒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管一〔2007〕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有关中央企业:
2007年9月13日,湖南郴州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九工区残矿砂作业班组,在15中段69号脉探矿平巷进行选矿作业时发生中毒事故,造成14人中毒,其中5人死亡;10月11日,山东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备料二车间操作人员在上料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5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核查,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职工安全教育工作,通报各地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劳动保障部主要领导同志对湖南郴州“9.13”事故有关工作做出部署,派员会同卫生部有关专家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核查,指导事故调查等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志对山东烟台“10.11”事故提出要求,对同类企业要布置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并对事故进行跟踪督导。根据初步调查分析,现将两起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事故单位有关情况及事故发生经过
(一)湖南郴州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9.13”事故
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前身是瑶岗仙钨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年产一级黑钨精矿2000余吨。2004年9月,该矿因资不抵债,列入破产关闭计划。2007年3月8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瑶岗仙钨矿破产,同日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接管经营瑶岗仙钨矿的资产。今年1~8月份,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黑钨精矿1695吨,其中回收残矿砂751吨。
2007年3月,广西人王熙芳经该公司15中段九工区班长刘伟同意,自带人员擅自在15中段进行化学选矿作业。工艺流程是把尾砂收集、破碎后再用溜槽把废砂石冲走,留下含硫和砷的重砂(毛精矿),再用丁基黄药和浓硫酸对重砂脱硫、脱砷洗选一次,使毛精矿变成精矿。丁基黄药是常用选矿药剂,化学名称为烃基二硫代碳酸盐,与硫酸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硫化氢、一氧化碳和二硫化碳气体。
9月13日上午8时,王熙芳接到刘伟交精矿通知后,带领王小龙等6人到69号脉探矿平巷中部,先对尾砂进行粗选,然后与原来存放的2000公斤重砂一起平铺在水泥地上,播撒丁基黄药并搅拌均匀,最后在平铺的重砂上扒出两条小沟浇灌上浓硫酸,人员都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守护点吃中午饭。13时左右,吃过中午饭的7人分两批来到事故地点,因不知事故地点的有毒气体已经严重超标,7人先后中毒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