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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钟攸平副局长在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传销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

  当前,传销违法活动已成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传销组织按照几何倍增方式发展网络,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权益。据有关部门计算,目前传销活动吸纳民间资金400亿一500亿元,加上与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相交织,成为国家经济安全的重大隐患。二是传销“经济邪教”特征凸现。传销严重扭曲人们正常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使人追求不劳而获,一旦发财梦破灭,往往造成大部分参与者更加穷困潦倒,造成参与者无脸见人、无钱还债、无家可归、无业可就,人与人、人与社会信任度丧失,严重破坏了社会道德基础和诚信体系建立的基石。三是传销组织与社会对抗加剧,出现了有组织的暴力抗法,极易引发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传销组织内部矛盾不断,一旦谎言被识破或传销遭到打击,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为了卷款潜逃或者逃避责任,往往将矛盾转嫁给执法机关,教唆传销参与者与执法机关对抗,引发新的矛盾。据公安部门统计,2006年全国由传销引发的杀人、抢劫等暴力刑事案件104件,其他治安案件669起。今年4月以来,吉林、河北、内蒙古等地先后发生过暴力抗法事件。目前,传销呈现出了顽固性、猖獗性、复杂性和危害严重性的特点,传销的主体虚拟化、人员成分复杂化、传销手段多元化。同时,传销组织往往打着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从事传销,并常常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交织在一起。
  山东等一些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期性进行了分析。概括传销违法活动的成因,既有社会因素,也有经济因素。我国社会正处于转轨时期,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发育、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也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强,而不少人发财欲望强烈,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些进行传销。应该看到产生传销的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很难在短时期内得到改变和消除,因此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我们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认识打击传销工作,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除恶务尽和长期作战的思想,克服厌战和畏难情绪,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入扎实地做好打击传销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深入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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