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充分发挥街道等基层组织作用。山东、河北、陕西、贵州、辽宁、湖南、河南、江西等地工商机关注意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基层工商所、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对辖区民情商事、生产生活、人口流动、房屋租赁等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建立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做到“四个知道”,即知道是什么地方的人,知道从事什么工作,知道资金来源,知道主要有什么活动,并进行登记,严防传销人员进入。
(五)依法开展直销监管工作。《
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直销监管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直销市场稳步拓展。目前获商务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21家,其中14家公司已可以开展直销业务,直销产品涉及公告的全部五种类型。截至7月,直销员总数为695768人,服务网点5518个。
二是制度规范及时到位。2006年,总局下发了《
关于做好直销监管工作的通知》。在进行充分调研基础上,总局拟于近期下发《关于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也请大家提出修改建议,以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各地积极调研和制定制度。江苏省工商局设立了分管直销负责人和直销监管员,并制定了江苏省直销企业管理办法。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总局先后组织了对21家直销企业信息报备人员的培训工作。广东省工商局对直销企业监管实行基层执法机关巡查监管、市工商局访问监管、直销公司定期向省工商局报告的监管方式。江苏省苏州市工商局针对被投诉举报的直销企业,研究制定了处理办法。
四是行政指导初见成效。今年1月,直销监管局在北京召开了外资直销企业座谈会,7月,直销监管局在北京召开规范直销专家座谈会。各地工商部门还通过走访、约见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企业进行行政指导,要求企业做好自律,从源头上引导企业的守法经营。
二、打击传销工作任重道远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集中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但形势仍然严峻。今年5月以来,集中的“拉人头”传销突现北京,涉及北京市平谷、密云、通州、昌平、大兴、顺义等6个区县;新疆反映,2007年春节以来,新疆传销活动的范围已从乌鲁木齐蔓延到昌吉、克拉玛依、伊犁、吐鲁番、巴州、阿勒泰6个地州市;河北省今年1-8月清查遣散传销人员137900多人,在体现出加大工作力度的同时,也反映出形势不容乐观。正如吴仪副总理在今年4月全国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的:打击传销绝不能麻痹,不能满足于一地或一时取得的成绩。哪个地方管得松,传销活动就向那个地方蔓延,什么时候工作懈怠了,它就趁机滋长,甚至泛滥。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