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公告
(第708号)
根据《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
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经审核,连镇营等60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和阴杰等61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连镇营等60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附件2:阴杰等6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九月四日
附件1:
连镇营等60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北京市(1人)
连镇营
河北省(8人)
杨志红 王占雷 郑黎明 秦四清 陈志辉 李 金 高西友 廖华科
山西省(4人)
赵 权 周国富 宋岳川 李国跃
内蒙古自治区(5人)
陈有平 薛生金 梁志强 张义海 董万志
辽宁省(1人)
孙树珩
上海市(5人)
武 勇 谢石连 葛寿宝 娄荣祥 陈 亮
江苏省(9人)
李全军 臧一平 胡国明 刘登攀 徐光明 鱼海麟 鲍新杰
李宾亭 朱剑涛
浙江省(7人)
岳继成 杨 桦 卢 泳 钟聪达 沈恺伦 姚 晶 边俊波
山东省(3人)
崔国柱 王桂卿 郭光春
河南省(1人)
卓庚山
湖北省(3人)
潘 江 王汉辉 张鸿恩
陕西省(4人)
王永刚 聂智亚 姜规模 南亚林
甘肃省(9人)
魏余广 林洪举 杨增文 李海军 王志平 赵治江 王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