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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加强宣传工作的通知

  配合领导小组的全面总结,展示此次整治行动的成果、行动效果和影响,通过这次行动展示我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的整体提高。着力对工作开展好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宣传表扬。
  四、工作要求:总局已就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宣传工作制定了具体计划(见附件),各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和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按照计划的统一部署,加强配合,将行动期间的各项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要注意收集信息,及时向总局新闻办报送有价值的新闻线索,每周五上午请将各地本周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及相关新闻线索发至总局新闻办。要做好新闻媒体赴各地采访的配合、支持工作。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好本单位的宣传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当地主要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有效的宣传报道。
  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行动期间的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各地要在12月底将总结情况报总局新闻办,形成总结报告。
  联系人:陈熙同 夏文俊
  联系电话:010-82262163、82262164
  传  真:010-82260113、82260110
  电子邮箱:xcc@aqsiq.gov.cn

  附件:
  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计划表

  一、动员部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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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段 │  宣 传 内 容           │宣传形式│  媒体范围   │  责任部门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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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组织中央新闻单位分赴黑龙江、四川等地 │    │人民日报、新华社、│         │    │
│     │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誓师大会进行集中报道。 │动态消息│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局长办、执法司、黑│    │
│8月24日~ │2.两报、总局网站开始开设“专项整治行  │ 报道 │台等主要中央媒体,│龙江局、四川局等 │    │
│     │动”专栏。               │    │总局两报     │         │    │
│     ├────────────────────┼────┼─────────┼─────────┼────┤
│ 8月27日 │                    │    │         │各有关直属检验检疫│    │
│     │3.组织协调各地局联系当地媒体,对各地行 │动态消息│各地主要新闻媒体 │局、各省(区、市) │    │
│     │动启动情况进行报道。          │ 报道 │         │         │    │
│     │                    │    │         │质量技术监督局  │    │
├─────┼────────────────────┼────┼─────────┼─────────┼────┤
│     │组织新华社播发质检系统专项整治行动部署 │    │         │         │    │
│8月24日~ │到位的综述;              │专题报道│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执法司、地方两局 │    │
│ 8月27日 │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发, │    │等主要新闻媒体  │         │    │
│     │各中央新闻单位采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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