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阳光寝装株式会社股权变更的批复
(商合批〔2007〕834号)
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关于“阳光寝装株式会社”股权变更的请示》(青外经贸合字〔2007〕14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众地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山东万方实业有限公司所持的日本“阳光寝装株式会社”全部股权。受让后众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阳光寝装株式会社80%的股权,阳光寝装株式会社中方投资主体变更为众地集团有限公司,其余事项不变。
二、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局换领新的《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三、请督促企业将变更后的注册文件报你局备案,并按照《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日本使馆经商处重新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