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对三花控股美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商合批〔2007〕832号)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三花控股美国有限公司增资的请示》(浙外经贸经〔2007〕31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汇方式向“三花控股美国有限公司”增资330万美元。增资后该境外企业注册资金和投资总额均变更为350万美元,其他事项不变。
二、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换领新的《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新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三、请督促企业将变更后的注册文件报你厅备案,并按照《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重新向我驻芝加哥总领馆经商室重新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