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组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从总局机关和认监委、标准委机关抽调150名干部,其中:司局级干部30名、处级以下干部120名,组成26个工作组。
工作组人员采取本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抽调,各单位要强化服务基层的意识,舍得把那些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有工作能力的干部选派下去;要着眼于培养锻炼干部,注意抽调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三、派驻单位
26个工作组分赴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和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工作,包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厦门、山东、河南、广东、深圳、珠海、云南检验检疫局,河北、内蒙、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云南、陕西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组分组安排详见附件)。
四、工作组任务
(一)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要调查了解当地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产品和主要出口产品的质量状况、标准执行情况;调查了解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质量安全风险情况;调查了解当地质检部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和自身能力建设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对策,提出建议。
(二)开展集中整治,加强一线执法。要发挥总局的资源优势,结合当地实际,带头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质量工作的大政方针和重大部署,宣传贯彻总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协助当地制订质量振兴规划,完善从源头抓产品质量的规章制度,改革出口产品监管模式,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有效性;要深入执法一线,投身“风暴”打假行动和打击逃避检验检疫监管不法出口企业的行动,协同派驻单位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出口基地注册备案工作;要与派驻单位共同研究建立完善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构建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要督促派驻单位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健全以我为主、正面引导、反应快速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
(三)实地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要检查派驻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关于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的情况,督促派驻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10项措施,坚决纠正那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搞地方保护主义、掩盖问题等现象;要监督检查派驻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基层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切实堵塞监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