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7年第二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的通知

  14、作物转基因育种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针对棉花等主要经济作物,建立功能基因挖掘、克隆与验证,分子改良,转基因作物生产关键技术集成,转基因经济作物品种工程化验证等研发平台,开展主要经济作物重要性状基因的大规模挖掘、克隆与快速功能验证技术,重要性状的高效分子育种与聚合技术等研发,为提高我国主要经济作物育种效率,培育优质、多抗新品种提供技术支撑。
  15、生物饲料开发与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建立生物提取、生物化工、基因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等试验设施,以及生物饲料评价与应用技术等研发平台,开展免疫增强剂等天然活性物质的高效提取、分离、纯化,畜产品品质改良剂等功能性饲料的定向合成和高选择性合成,利用基因工程对天然蛋白质的基因进行改造,提高生物饲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6、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针对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恶性肿瘤、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免疫系统疾病等,重点突破抗体药物发展的技术瓶颈,研制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组抗体药物,开发高效低成本的工业化纯化工艺,特别是连续灌流和流加培养产业化工艺,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源化及全人抗体筛选技术及评价体系,形成从抗体筛选评价到生产的完整体系,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撑。
  17、医用植入器械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针对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重点突破新型医用植入器械和人工器官的技术瓶颈,开发医用植入体表面生物活化和抗凝血改性的工程化技术、植入器械及人工器官的精密加工技术、动物源植入器械和人工器官抗钙化及去免疫原性技术,建立相应的工程化验证环境和产品技术标准体系,构建我国新型医用器械产业链,不断满足人民对生命健康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具体要求
  (一)请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52号)、《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54号)、《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和申报工作。申请核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应提出工程中心申请报告;申请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应直接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