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质检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挂牌督办案件的通知
(国质检执函〔2007〕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质监部门把狠抓大案要案作为取得专项整治工作实效的突破口,重拳出击,查办了一批重要案件。根据《
全国质检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质检执[2007]404号)中建立实施重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的要求,总局已于9月份公布了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现确定“北京市朝阳区一窝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电线案”等20个违法情节严重、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为第二批总局挂牌督办案件(名单附后)。
请有关省级局严格按照《关于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认真办理挂牌督办案件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07]759号)要求,加强对列入总局挂牌督办案件名单案件的督促办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从严从快查处,严格落实“五不放过”,并将挂牌督办案件办理和查处结果及时报送总局执法司。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及需要总局解决的问题也要及时报总局。
联系人:贾俊红
电 话:010-82262117
传 真:010-82260205
E-mail: cpzlspaq@aqsiq.gov.cn
附件:总局第二批“全国质检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挂牌督办案件名单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总局第二批“全国质检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挂牌督办案件名单
1.北京市朝阳区一窝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电线案
2.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南马固村一窝点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案
3.山西省怀仁县原昌运公司院内一窝点非法生产劣质食醋案
4.山西省昔阳县一窝点非法生产假冒劣质鸡精案
5.上海市浦东区三林镇一窝点非法加工劣质月饼案
6.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一窝点非法灌装假冒劣质化妆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