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6:
境内居民自然人为其已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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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依据 │ 审核材料 │ 审核原则要素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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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 │1、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境内企 │1、被返程投资企业是否已 │1、境内居民通过所设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已完成返程投资(即被返程投资 │
│外汇管理条例》(1997│业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境 │办妥了外商投企业外汇 │企业已领取了外汇登记证)、但尚未就所设特殊目的公司办理境外投资外 │
│年) │外特殊目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以 │登记手续。 │汇登记的,应当办理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补登记手续,若其特殊目的公司 │
│2、《境外投资外汇管 │及境外融资情况,特殊目的公 │2、境内居民自然人所提交 │已在境外成立但尚未办理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资登记手续,且返程投资 │
│理办法》(1989年) │司对境内投资详细情况)。 │的登记申请中应就以下内 │尚未完成(即被返程投资企业未领取外汇登记证),则应按新设程序办 │
│3、《国务院对确需保 │2、特殊目的公司控制的境内外 │容作出文字声明:“本人境│理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资登记手续。 │
│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 │外投资所有资金来源符合 │2、已完成返程投资的境内居民在2006年3月31日后申请为其已在境外 │
│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照、外汇登记证。 │中国和注册地法律,不存在│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补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应审查自2005年4月21 │
│(第421号) │3、居民个人身份证明。 │逃汇,编汇及洗钱等违法犯│日(《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及外资并购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通 │
│4、《关于境内居民通 │4、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外商业登 │罪行为,完整遵守了本人作│知》(汇发[2005]29号)生效之日)至申请日之间,返程投资企业是否 │
│过境外特殊目的的公司│记证明。 │为中国居民的纳税义务,若│向特殊目的公司支付过利润、红利、清算、转股、减资、股东贷款本息 │
│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 │5、填写《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 │有虚假陈述,本人愿意承担│等款项,若未发生上述对外支付,可以为境内居民补办境外投资登记, │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资外汇登记表》。 │由此而导致的法律责任。”│若有发生,应移交管理检查部门按照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在发生额度内追 │
│知》(汇发[2005]75 │6、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 │究境内企业和实际控制人的逃汇责任后予以补办。 │
│号) │ │ │3、特殊目的公司并购境内企业,实际控制人以虚假声明方式骗取外商投 │
│ │ │ │资企业外汇登记,日后再申请补办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应对境内企 │
│ │ │ │业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进行处罚后再按照本操作规程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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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
境内居民所设立的特殊目的的公司资金调回及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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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依据 ┃ 审核材料 ┃ 审核原则要素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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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 ┃一、境内居民“资本项目专用外汇帐户”的开户 ┃1、境内居民从特殊目的公司获得的利润。红利及资 ┃1、注意审查境内居民的申请文件与特殊目的公司登记、 ┃
┃共和国外汇管 ┃1、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资本变 ┃本变动外汇收入应于获得之日起180日内调回境内 ┃变更和备案文件,特殊目的公司资本变动法律文件的合 ┃
┃理条例》(1997 ┃动的时间、原因、方式等基本情况,资本变动所得┃。 ┃规性和一致性。 ┃
┃年) ┃收入的金额,拟开户银行等)。 ┃2、境内居民法人因特殊目的公司资本变动获得外汇 ┃2、资本项目专用外汇账户用于居民法人或居民个人存款 ┃
┃2、《境外投资 ┃2、境内居民法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境内居民自然 ┃收入并调回境内的,应当汇入经注册地外汇局核 ┃外汇管理法规政策允许保留的资本项目交易所得外汇 ┃
┃外汇管理办法》 ┃人提交其合法身份证明(委托他人持有境外收益并┃准开立的资本项目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入账也 ┃收入,特殊目的公司资 本变动调回收入是其中一种。 ┃
┃(1989年) ┃调回收入的,还应当提交证明有关委托关系的 ┃需经过外汇局核准,境内居民法人从特殊目的公司 ┃资本项目专用外汇账户不设最高限额,但每一笔资金入 ┃
┃3、《国务院对确 ┃法律文件)。 ┃获得的利润、红利等收入,应当汇入其经营项目外汇┃账需经外汇局核准,银行凭外汇局开立的资本项目入 ┃
┃需保留的行政审 ┃3、关于特殊目的公司资 本变动的合法,有效的 ┃账户。 ┃账核准件办理相关的资金入账手续。 ┃
┃批项目设定行政 ┃交易证明(如股权处置协议,特殊目的公司资 ┃3、境内居民自然人因特殊目的公司资本变 ┃3、资本项目专用外汇账户内外汇资金可用于经营项下支 ┃
┃许可的决定》 ┃本变动的董事会决议、股票交易的境外证券交易所┃动获得外汇收入并调回境内的,应当汇入经被返程 ┃出或经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下支出,若结汇使用可 ┃
┃(第412号) ┃的交割单等)。 ┃投资企业所在地外汇局依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由银行直接办理。并遵循“支付结汇制”,账户迁移, ┃
┃4、关于境内居民通 ┃4、境内居民境外投资投资外汇登记证明; ┃及《实施细则》核准开立的个人资本项目专用外汇 ┃注销比照资本金账户进行管理。 ┃
┃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 ┃5、境内返程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账户,资金入帐也经过外汇局核准,境内居民自然 ┃4、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股份或权益被处置后,应当及时 ┃
┃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 ┃6、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人从特殊目的公司获得的利润、红利等收入应当汇 ┃办理特殊目的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
┃管理有关问题的 ┃二、特殊目的公司相关的资本项目专用外汇账户 ┃入其个人外汇储畜账户。 ┃ ┃
┃通知》(汇发[2005]75号)┃资金结汇 ┃4、在审核办理资本项目专用账户开户及资金入账时 ┃ ┃
┃5、《个人 ┃1、书面申请(说明账户开户的银行、账号、资 ┃,应审查境内居民是否已为相应特殊目的公司办 ┃ ┃
┃外汇管理办法 ┃金结汇的用途、金额等); ┃理了境外投资登记变更。 ┃ ┃
┃》及其《实施细 ┃2、境内居民法人提供其营业执照,境内居民自然 ┃ ┃ ┃
┃则》。 ┃人提交其合法身份证明(委托他人持有境外权 ┃ ┃ ┃
┃ ┃益并调回收入的,还应当提交证明有关委托关系的┃ ┃ ┃
┃ ┃ 法律文件); ┃ ┃ ┃
┃ ┃3、直接向其指定的收款人进行支付的书面支付 ┃ ┃ ┃
┃ ┃命令; ┃ ┃ ┃
┃ ┃4、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 ┃ ┃
┃ ┃5、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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