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
境内居民自然人注入境外权益并返程投资的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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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依据 ┃ 审核材料 ┃ 审核原则要素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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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1、境内居民自然人为了返程投资以其持 ┃1、境内居民自然人在境外合法 ┃1、外汇局审核无误后在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表“备案 ┃
┃汇管理条例》(1997年)┃有的境外权益注入境外企业、并为该境 ┃取得的资产权益需用作返程投 ┃记录”栏目注明“该境外公司经登记转作特殊目的公司 ┃
┃2、《境外投资外汇管理 ┃外企业办理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资外汇 ┃资,应按照本操作规程操作,境┃用于对境内××公司的返程投资”并加盖资本项目外汇 ┃
┃办法》(1989年) ┃登记的申请(包括境外权益类型和来源、┃内居民自然人持有的境外权益为┃业务专用章; ┃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 ┃境外企业设立的时间、地点、经营情况、┃前期返程投资所形成,应按照 ┃2、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境外权益设立,控制境外特殊目的 ┃
┃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企业类型、已投资的所有境内企业情况 ┃补办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操作规 ┃ 公司的登记地: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境外资产或权益注入 ┃
┃政许可的决定》(第412 ┃介绍等); ┃程操作。 ┃并成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该特殊目的公司在境内不同 ┃
┃号) ┃2、境内居民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境内居民自然人所提交的登 ┃地区有多个返程投资项目的,应在被返程投资企业所在 ┃
┃4、《关于境内居民通过 ┃3、拟返程投资企业最近一期的会计财务 ┃记申请中应声明以下内容:“本┃地外汇局分别为该特殊目的公司办理与该返程投资项目 ┃
┃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 ┃审计报告; ┃人境外投资所有资产权益来源 ┃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特殊目的公司在当地实际返程投 ┃
┃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 ┃4、所投资境外企业的商业登记证明及境 ┃符合中国和注册地法律,不存在┃资的内容不得超越在当地登记备案范围(即此类返程投 ┃
┃关问题的通知》(汇发 ┃内居民自然人持有该企业股权的相关证 ┃逃汇、骗汇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资业务中,一个返程投资项目对应一个特殊目的公司登 ┃
┃[2005]75号) ┃明; ┃为,完整遵守了本人作为中国居┃记备案:一个特殊目的公司从事多个返程投资项目,则 ┃
┃5、《关于外国投资者并 ┃5、所投资境外企业最近两年的审计报告 ┃民的纳税义务,有虚假陈述,本┃该特殊目的公司需在各返程投资项目所在地登记多次, ┃
┃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与纳税证明(境外科技研发型企业可缩 ┃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 ┃一个返程投资项目对应一次登记备案)。 ┃
┃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短为一年); ┃责任”。 ┃3、境内企业不得对未完整办理境外投资登记及变更的特 ┃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 ┃6、商务主管部门对被返程投资企业颁发 ┃3、所投资境外企业合法持续经 ┃殊目的公司支付利润、转股、减资、先行回收投资,清 ┃
┃员会、国家税务总局、 ┃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营时间不足,不能提供最近两年┃算所得以及股东贷款本息,违者应移交管理检查部门按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7、前期已投资境内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的审计报告与纳税证明(境外 ┃逃汇行为予以处理。 ┃
┃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外汇登记证; ┃科技研发型企业可缩短为一 ┃4、无法证明境外权益合法性或境外持续经营时间不足、 ┃
┃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 ┃8、填写《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 ┃年)的,不具备返程投资的主 ┃不能提供最近两年的审计报告与纳税证明(境外科技研 ┃
┃局令2006第10号) ┃记表》; ┃体资格,不得为其办理特殊目的┃发型企业可缩短为一年)的,境内居民自然人不得办理 ┃
┃ ┃9、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如境外融资协 ┃公司及返程投资的相关手续。 ┃以该境外权益成立特殊目的公司的手续,并且不得从事 ┃
┃ ┃议或融投资备忘录等)。 ┃ ┃返程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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