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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联合开展规范快递服务行为、促进快递行业发展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联合开展规范快递服务行为、促进快递行业发展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邮发[2007]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规范快递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多的时间,在全国联合开展规范快递服务行为、促进快递行业发展的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快递行业是近几年发展较快的服务产业之一。由于快递行业缺乏有效监管,快递市场经营秩序较混乱,致使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已在一些地区成为投诉热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已专门就加强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提案。联合开展快递行业执法检查工作,是规范快递行业经营秩序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行动。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对于强化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工作,促进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要通过开展规范快递服务行为、促进快递行业发展的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快递行业经营主体情况,严格规范快递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快递行业法规标准及制度,推进快递行业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快递行业调查测评活动
  联合开展以“抓服务热点、促行业发展”为主题的快递行业调查测评活动,重点调查测评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摸清快递行业服务现状,研究快递行业服务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的办法和措施,进一加强快递行业的监管工作。
  (二)强化快递行业消费维权执法检查
  各自依据法定职责,突出重点,强化基层行政执法,对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状况开展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快递经营者是否办理工商登记、是否超越经营范围、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等。要充分发挥各地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等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受理申诉举报工作,狠抓侵权案件的查处,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企业加强自律,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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