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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文件的通知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的严重性问题为: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管理办法》(认监委2004年第29号公告)具体条款的问题,以及出具虚假工厂检查报告,工厂检查过程缺少必备要素的检查,专业能力不足,利用工厂检查非法获益等问题。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的一般性问题为:与CCC认证要求不符合的一般性问题。
  7.2 结果的处理
  认监委认证部对指定机构及工厂检查员存在的问题,会签法律部提出处理措施建议,报委领导批准后,按照《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专项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对发现问题进行后续处理。
  8 指定机构同行评议(一致性评议)
  8.1 评议的内容
  根据当年监督检查情况,认监委认证部提出指定机构同行评议(一致性评议)的内容,在认可中心的协助下,组织相关指定机构进行技术研讨和相互评议。
  8.2 评议的准备
  在同行评议(一致性评议)前,指定机构需充分准备,在认监委认证部和认可中心的组织下,积极参与、充分相互评议。
  8.3 评议的方法
  同行评议(一致性评议)可采用的方法包括:认证和检测过程的一致性评议,针对特定问题的专题研讨,指定机构检查现场见证评议,企业工厂检查现场见证同行评价等形式。
  8.4 评议的结果
  同行评议(一致性评议)结束后,认监委认证部和认可中心撰写同行评议(一致性评议)会议纪要,对CCC认证制度、管理、实施过程及机构认可工作提出建议。
  9 监督检查工作依据
  实施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员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依据有以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2003年9月3日公布,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2)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第5号令)。
  (3)《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65号令)。
  (4) 《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专项监督检查管理规定》(国认法[2005]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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