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文件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为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认证认可条例》和《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第5号局长令)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年度监督检查实施工作经验,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文件(包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获证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和检查员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及检查员的认证行为。
现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文件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1.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获证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规范
2.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和检查员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获证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规范
1 目的
加强对CCC认证目录内获证产品监督抽查的指导,规范CCC 认证目录内获证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以下简称CCC认证监督抽查),促进CCC认证有效性的提高。
2 适用范围
本工作规范适用于由国家认监委对国内和进口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依法通报和处理的活动。
3 工作职责
国家认监委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CCC认证监督抽查工作,下达CCC认证监督抽查计划和任务。
承担CCC认证监督抽查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省级质检部门)分别参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CCC认证监督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