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更改名称的批复
(商合批〔2007〕820号)
宁波市外经贸局:
《关于宁波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变更的请示》(甬外经贸合〔2007〕95号)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更改为“宁波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更名后,该公司的对外经营范围不变。
请凭此批复通知该公司到你局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注册资本、企业法人变更一事,你局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外经贸合发第685号)第三章第
十一条规定,依据该公司《资格证书》内容变更申请,及其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自行办理变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