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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和《交通档案进馆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 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验收组出具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受委托组织验收单位须将验收意见报交通部档案馆备案。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验收组提请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一个月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交通部档案馆重新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验收。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申请表


┌───────┬──────────────────────────────────┐
│  项目名称  │                                  │
├───────┼──────────┬──────────┬────────────┤
│项目审批(  │          │初步设计审批机关  │            │
│ 核准)机关 │          │          │            │
├───────┼──────────┼──────────┼────────────┤
│  投资规模  │          │ 建设时间     │            │
├───────┼──────────┼──────────┼────────────┤
│项目法人(建 │          │ 设计单位     │            │
│  设单位)  │          │          │            │
├───────┼──────────┼──────────┼────────────┤
│ 主要施工单位 │          │ 主要监理单位   │            │
│       │          │          │            │
├───────┼──────────┼──────────┼────────────┤
│ 计划档案   │          │ 计划竣工验收日期 │            │
│验收日期   │          │          │            │
│       │          │          │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 地址/邮编 │          │  电子信箱     │            │
├───────┼──────────┴──────────┴────────────┤
│ 申请单位   │                                  │
│自检意见   │                                  │
│       │                                  │
│       │                                  │
│       │               (单位盖章)             │
│       │                                  │
│       │               年  月  日             │
├───────┼──────────────────────────────────┤
│ 验收组织   │                                  │
│单位意见   │                                  │
│       │                                  │
│       │                                  │
│       │                                  │
│       │                (单位盖章)             │
│       │                                  │
│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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