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冶西澳矿业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806号)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关于成立中冶西澳矿业有限公司的请示》(中冶集发改〔2007〕12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在澳大利亚珀斯设立“中冶西澳矿业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100万美元,所需资金以境外自筹方式解决。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建筑建造、土木工程、电力生产、工程咨询、设计、采购及总承包管理等。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请督促企业将注册文件报你集团公司备案,并按照《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珀斯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