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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7]179号)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资扩股的申请》(江南证券行字[2007]25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以次级债权转股权方式对你公司增资5亿元,你公司注册资本由54,142万元相应增至104,142万元人民币。

  二、你公司应当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增资扩股工作,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你公司应当聘请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以《验资报告》验明的实缴资本为准。

  三、你公司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四、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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