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7]194号)
长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长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申请》(长财证字[2007]4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住所由“长春市宽城区珠江路35号”变更为“长春市人民大街280号4D-19-48段”。
二、你公司应当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