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7]193号)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东证发[2007]01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变更《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变更后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