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元安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7]101号)
国元安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元安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东股权、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国元安泰字[2007]第1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由4500万元变更为1亿元。
二、核准你公司股权由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7%,变更为: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
三、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验资手续,自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资报告》报安徽证监局备案。
四、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公司章程报安徽证监局备案。
五、你公司应当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文件、《验资报告》向我会申请换领期货业务许可证。你公司应当自换领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安徽证监局备案。
六、你公司在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安徽证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