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珲春宝力通信有限公司收购美国超导技术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
(商合批〔2007〕799号)
吉林省商务厅:
《关于珲春宝力通信有限公司收购美国超导技术有限公司股份的请示》(吉商合作字〔2007〕7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珲春宝力通信有限公司出资980万美元收购美国超导技术有限公司27.8%的股权,以现汇方式出资。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超导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厅备案,并按照《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美后,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美国洛杉矶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