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湘财祈年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7]135号)
湘财祈年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的申请》((办)字[2007]第2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变更为6000万元。
二、核准你公司股权由长沙安达制动材料有限公司出资1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上海圆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资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深圳市发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湖南泛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上海中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北京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变更为:重庆海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长沙安达制动材料有限公司出资1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5%;上海圆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资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深圳市发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湖南泛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上海中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北京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
三、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验资手续,自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资报告》报湖北证监局备案。
四、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公司章程报湖北证监局备案。
五、你公司应当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文件、《验资报告》向我会申请换领期货业务许可证。你公司应当自换领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湖北证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