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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


  5、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不足场内经营者总数的70%,有照率低于90%。

  6、场内经营者不规范经营行为屡有发生,近一年内有严重违法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5%;有一般违法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10%;发生过两次场内经营者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查处事件。

  (四)D类市场认定标准

  1、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为C级,近一年内有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和国家其它法律法规违法行为记录;市场有重大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市场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且落实情况较差,市场开办单位不履行市场经营管理职责,对进入市场交易的经营者经营资格不进行认真审查,放任无照经营者进场经营;对进入市场交易的商品质量不履行查验责任,市场内有伪劣、侵权商品、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商品等销售;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投诉举报率高,消费纠纷解决率不足70%。

  3、在工商部门组织进行商品质量监测中,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较低。

  4、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不规范程度高,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60%以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商品准入制度没有得到确实执行;商品场内经营者有照率低于70%;近一年内有较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比例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10%;有一般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比例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20%;发生过两次以上场内经营者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查处事件。

  三、市场分类监管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根据市场的信用类别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方法。

  (一)A类市场监管措施

  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一般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有过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对检查中发现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应以教育和责令改正为主。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提供便捷服务,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优先推荐A类市场参加 “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

  (二)B类市场监管措施

  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至少每季度进行1至3次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有过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应以责令改正和警告为主。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进行针对性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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