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7]131号)
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因无偿划转而持有161,335,813股、因协议转让而持有369,600股,合计占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67.7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