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铁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788号)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的请示》(中国铁通企〔2007〕1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独资设立中国铁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80万港币,总投资6200万港币(约793.6万美元),以现汇投资。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国际电信业务和电信增值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到我部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请要求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经济部)报到登记。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