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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在澳门设立中北建设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在澳门设立中北建设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779号)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关于成立澳门中北建设有限公司的请示》(中铁建劳〔2007〕11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中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澳门合资设立“中北建设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与总投资均为100万港币(约12.8万美元),以现汇投资。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请要求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经济部)报到登记。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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