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化集团公司向中化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宝福企业有限公司注资的批复
(商合批〔2007〕773号)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中化集团关于将所持王府井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中化国际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75%股权注入中化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宝福企业有限公司的请示》(中化规〔2007〕8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化集团公司将所持王府井饭店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评估值6.29亿元人民币)及中化国际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评估值5.06亿元人民币)通过中化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注入在英属维尔京设立的“宝福企业有限公司”。
二、根据国家规定,境外企业中方股份不得以个人名义持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以个人名义持有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委托协议书公证手续。请向主办单位提出要求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