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形式,确保学习效果。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道德模范学习活动,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精心安排。要切实开展好向袁隆平等53位全国道德模范学习的活动。学习他们几十年如一日,立足本职工作岗位,爱岗敬业、淡泊名利、创新钻研、团结协作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执着追求、诚实守信、顽强拼搏、不畏艰辛的坚强意志,学习他们舍己为人、大爱无私、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操。受到表彰的刘国江、邓波、刘丰收、王晓辉等4名同志,是税务干部职工的杰出代表,是全国税务系统的光荣和骄傲,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人生的价值,体现了税务系统干部职工献身税收、服务社会的良好道德操守和执着追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作为税务系统开展道德模范学习活动的重点内容。以模范为榜样,努力实践“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为促进税收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同时要把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同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在税务干部职工中迅速掀起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的热潮,用先进典型的平凡行动和崇高精神,引导和带动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见贤思齐,奋发向上,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良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附件:刘国江等4位同志简要事迹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刘国江等4名同志简要事迹
刘国江简要事迹
刘国江,男,196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国税局职工。
刘国江在妻子下岗、租房居住、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坚持在20年的时间里,拿出近一半的工资捐助社会弱势群体,救助失学儿童,帮助贫困家庭,捐助受灾群众,多次无偿献血,奉献爱心。
刘国江从1986年在部队服役期间就开始照顾驻地孤寡老人,到现在为止,刘国江已经赡养和照顾了100多位孤寡老人,每年大部分节假日,刘国江都是在益寿院陪老人们度过的。
刘国江热心公益事业。2001年媒体呼吁向患白血病的儿童顾小青捐款,刘国江送去800元;2002年见义勇为英雄胡广胜受伤住院,刘国江将身上仅有的500元钱全部送给了他;2003年刘国江向长春市34中学的贫困学生捐款1000元;2004年印度洋发生海啸,刘国江捐了1000元;在去北京出差的火车上听说血库告急,刘国江下车就献血200CC。局里每年组织无偿献血,刘国江年年都报名献血。单位组织的捐款捐物活动,刘国江总是排在队伍的前面。只要口袋里还有钱,只要有人需要帮助,刘国江就不会有任何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