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强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影响公共安全的既有建筑物附加装饰物、构筑物、幕墙、屋面搭建改造以及大型户外广告牌的隐患排查,督促有关产权单位及管理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对危旧房屋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要督促房屋产权人及使用人依法采取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三、加强沟通,防灾备灾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报,保证信息渠道通畅。要根据本地区的灾害特点,加强防范,针对暴雨、沙尘、大风等特殊天气,制订防灾对策,落实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特别是防止自然灾害引发重大事故灾难。
接到灾害预警时,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施工工地防灾准备。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对工地施工设施和临时建筑有效的加固或必要的拆除,重点检查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及时停工,撤离人员。
二是,要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的防灾准备。对城市河道排水闸站、排涝泵站等排水设施进行重点检查,保证排水畅通。要及时加固古树名木、行道树、广告牌等设施,以防倒伏、坠落。城镇供水企业要配备应急供电设备,保证正常供水。灾后能够尽快恢复供水、供气和城市公交等设施的供应和运行,为救灾工作创造条件。
三是,风景名胜地和公园游乐设施要做好安全检查,密切关注天气、地质灾害等预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疏散游客人群,防患于未然。
四、认真做好值班应急管理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日期间值班制度,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工作动态,确保信息的及时上报。完善和落实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做到信息共享,形成抢险救援合力。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有针对性地完善节假日期间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资金、设备和人员的保障工作,确保及时、妥善地进行抢险处置。
五、及时上报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