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理定位,突出特色
《规划》要对共建高校的学科专业结构及学科发展科学合理定位,既要立足现实,又要着眼未来,突出主导特色。《规划》要优选直接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传统特色优势、产学研密切结合、新兴交叉的学科专业,形成以特色优势专业为基础的学科实验室或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1以本科教学为主;2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学校的特色和优势;3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包括物质基础和人才储备);4在产学研结合方面具备一定优势;5具有适应未来经济和社会需要的良好发展前景。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规划》项目范围,要立足于满足特色优势学科的教学科研需要,带动共建高校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要结合共建高校现有学科的发展需要和基础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建设项目;要根据财力可能和轻重缓急,制定本地区共建高校的《规划》及分步实施计划。
(四)资源共享,提高效益
《规划》的编制要充分考虑各地和共建高校的实际需要,按照“注重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或新建实验室。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应纳入地区和校内的仪器设备信息共享系统,实行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
二、范围和时间
(一)学校范围
此次编制《规划》的学校范围主要为《
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02〕213号)文件规定的高校,即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普通高校;原中央下划高校与地方院校合并、调整后组成的普通高校;部分地方重点支持的其他普通高校。
(二)项目范围
《规划》主要支持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项目的建设。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与这些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建设直接相关的专业实验室建设、具有创新能力和应用前景的工程研发中心建设、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设、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机制建设。与实验室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队伍建设和实验室条件改造所需资金主要由地方和共建高校解决。
(三)《规划》时间
《规划》的时间段为2007年至2010年。以后年度的规划,各地应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继续进行编制。
三、内容及要求
(一)编制内容
1.总论。包括学校基本情况、特色优势学科专业情况、总投资、预期效果等内容。
2.意义和必要性。包括地方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学校“十一五”规划、学科专业发展总体目标、各个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定位(现状、优势、前景、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3.建设目标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体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规划期内各建设项目等。
4.资金来源和年度资金安排。
5.建设项目实施组织及进度安排。
6.预期效益分析。
7.保障措施(包括硬件环境、管理机制、人才、资金等)。
8.各子项目论证报告(包括上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