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铝业公司驻秘鲁代表处的批复
(商合批〔2007〕736号)
中国铝业公司:
《中国铝业公司关于成立中国铝业公司驻秘鲁代表处的请示》(中铝外字〔2007〕303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秘鲁设立代表处。
二、代表处业务范围为:项目管理、对外联络、收集信息。
三、接此批文后,请你公司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请你公司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身体健康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代表处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向我驻秘鲁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