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台州新唐人珠宝有限公司美国办事处的批复
(商合批〔2007〕734号)
浙江省外经贸厅: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要求设立台州新唐人珠宝有限公司美国办事处的请示》(浙外经贸经〔2007〕284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台州新唐人珠宝有限公司在美国洛杉矶设立办事处。
二、办事处业务范围为:收集信息、促销产品、联络客户、售后服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身体健康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办事处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向我驻洛杉矶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