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南车集团公司驻澳大利亚珀斯办事处的批复
(商合批〔2007〕738号)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南车集团公司关于在澳大利亚珀斯设立办事处的请示》(南车外〔2007〕445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在澳大利亚珀斯设立办事处。
二、办事处业务范围为:售后服务、市场拓展。
三、接此批文后,请你单位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请你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身体健康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办事处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向我驻珀斯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