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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二)董事会决议及其公告稿(如董事会决议仅含审议本次季报一项内容的,可免于公告);

  (三)董事、高管人员签署的书面确认文件;

  (四)监事会以决议方式形成的书面审核意见及公告稿(如监事会决议仅含审议本次季报一项内容的,可免于公告);

  (五)经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一份);

  (六)载有本次季度报告的WORD文件、PDF文件、财务数据的报送系统生成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使用“深交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新版3.3”制作该文件);

  (七)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市公司应在本次季报披露前一个交易日下午3:30前将上述文件送达本所。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网上业务专区”报送本次季报的相关文件,但季报、董事会决议、高管人员签署文件、监事会审核意见、会计报表等文件的签字盖章页应当通过传真方式提交本所。

  十九、经本所登记确认后,上市公司应当自行在指定报刊公布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在指定网站(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季度报告全文。

  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在自己的网站或网页上披露季度报告,但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网站。

  二十、本所对本次季报进行事后审查,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审查意见后两个工作日内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并按照本所要求在相同指定报刊及网站上及时刊登补充或更正公告。

  二十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证券投资情况表

  2.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情况表

  3.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证券投资情况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序号│ 证券 │ 证券 │ 证券 │ 初始投资 │ 持有 │  期末  │占期末证券总│ 报告期 │
│  │ 品种 │ 代码 │ 简称 │ 金额(元) │ 数量 │ 账面值 │投资比例(%│ 损益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 -   │     │      │    │
├──────────────┼──────┼────┼─────┼──────┼────┤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 -     │    │
├──────────────┼──────┼────┼─────┼──────┼────┤
│合计            │      │-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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