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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国庆长假及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国庆长假及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2007年国庆长假即将到来,10月中旬又将迎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国庆长假及党的十七大期间全国医疗卫生系统的安全、和谐与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万无一失
  在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全国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和各单位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做好国庆节、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万无一失。
  部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局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人”的原则,认真组织对干部职工进行形势和法纪教育,认清当前的大好形势和国内外斗争的复杂性,提高对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重要意义的认识。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致灾因素。
  二、做好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全国卫生系统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8号)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突出重点,堵塞漏洞,不留死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对所属单位的防火安全、水电气热设备安全、地下空间整治和管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危房使用和建筑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进行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所属的办公区、自管及共管的宿舍区认真进行检查清理,重点检查安全隐患突出、存在严重问题的场所的整改情况;重点部门、要害部位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治安防范、消防设施的管理、运行情况;对出租房屋、地下空间、流动人口、临时雇用人员的管理掌控情况;文件、电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及信息系统等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督促落实,确保以良好、安全、稳定的内部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三、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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