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73号--赋予企业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
(2007年第73号)
依据《
行政许可法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
原油市场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油销售和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赋予中油首钢(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市燕房石油化工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强林石化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