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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整规办关于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的通知


  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的领导。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推进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分工负责 协调联动。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牵头开展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按照国务院领导提出的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电子监管网总体规划和工作目标,积极推动适合企业的入网工作,研究、制定鼓励生产企业入网的激励政策和制度,论证技术方案,监督数据平台,指导和监督中信国检公司建设电子监管网数据平台,并实现安全运营。商务部负责电子监管网在流通领域行业管理方面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激励政策,鼓励流通行业应用电子监管网。国家工商总局负责电子监管网在流通领域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等方面的推广应用,并逐步与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信息网络相链接,鼓励流通企业积极运用电子监管网,引导流通企业进货查验时运用电子监管网进行核注核销工作。全国整规办负责组织成员单位积极支持、参与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协调解决运用电子监管网过程中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问题。中信国检公司负责电子监管网基础设备规划建设等技术支撑,网络系统开发、运行的技术服务和技术保障,建立质量信息反馈系统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各级质检部门、商务部门、工商部门、整规办要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合力,建立共同推进机制。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协调推进工作,通报进展情况,共同研究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建立多方参与的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利用12315、12365两条热线,建立快速执法打假信息联动系统。

  (三)明确重点 树立典型。

  要围绕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突破口、找准着力点,大力推进,落实责任目标和考核标准。组织全国重点行业知名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召开“重点行业电子监管网推介会”,尽快促使更多的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积极培育电子监管网先进典型,争取早日公布一批“公开承诺实施电子监管”的企业产品名单,逐步使其产品形成生产、运输、仓储、销售以及使用、消费查询等环节质量信息闭环监管,展示电子监管网的功能。

  (四)加强宣传 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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