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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整规办关于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整规办关于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的通知
(国质检质联[2007]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务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国办发 [2007]27号)关于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整规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产品质量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每一件入网产品标注数码信息,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监管网迅速掌握产品营销情况;消费者可以借助短信、电话、网络以及终端设施等形式查询产品真伪;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有关产品假冒违法的信息并迅速采取执法行动。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创新政府监管方式,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保护名优产品,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诚信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推进电子监管网建设是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指示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改进政府监管手段的创新,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是一项利国利民利企的德政工程。

  二、工作目标

  各级质检、商务、工商、整规办要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明确重点、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方法,在“十一五”期间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电子监管网建设。在2010年年底前,力争使全国适合入网企业的产品加入电子监管网,建成覆盖全国城乡主要销售网点,且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商品质量监控系统和跨部门执法打假信息联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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