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举办“第34届中国国际裘皮革皮制品交易会”的批复
(商贸批〔2007〕253号)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主办“第34届中国国际裘皮革皮制品交易会”的函》(中土畜总字〔2007〕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和三利广告展览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在北京联合举办“第34届中国国际裘皮革皮制品交易会”(THE 34TH CHINA FUR & LEATHER PRODUCTS FAIR),展出面积为30000平方米,展出内容为裘皮革皮服装及制品、裘皮革皮原料、羊剪绒制品等。
二、交易会招商招展必须由主办单位负责,不得以组委会或筹委会名义进行。
三、主办单位在组织筹备和交易会期间,应及时将重大活动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接受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四、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了解交易会的各方面情况,必要时派人员参与指导,重大情况向我部报告。
五、请主办单位在组织筹备交易会过程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突发事件紧急应对预案,做好交易会安全防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交易会顺利进行。